近日,家住丁香镇的任先生来到县消协,称自己于12月底在丁香街某商店购买了一箱腊鸭腿,当时没有打开查看,回家后便放在二楼房间地板上。20天后打开一看,鸭腿均已发霉,便找到店家要求退货。店主认为腊鸭腿买回去就应该及时晾晒,搁置20天密封在地上很容易发霉,是任先生自己保管不当造成的,不予退货。在与店主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任先生带着发霉的鸭腿来到石台县消协,要求店家退货。
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仔细查看了鸭腿,确实已经发霉。考虑到腊鸭腿是经过腌制、加工的,保存时间较普通新鲜鸭腿的保存期要长,而且与温度和湿度有很大关系,一般18摄氏度左右能保存180天。通常在冬天由于天冷干燥,保存的时间就会更长一些。对于消费者购买后搁置20天应当是在合理的保存期内,且放置在二楼地板上,阴凉干燥,因此任先生不存在储存不当。工作人员立即与店主取得联系,经过细心的说服教育,商家主动与消费者联系,最终同意退货。
针对该起投诉,石台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应仔细查看所要购买物品,对易发霉、易变质的食品应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并观察食品的颜色、形状是否正常,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再购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一旦发生纠纷,在自行协商无法处理的情况下应及时向消协或有关部门反映,以防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