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宿州市消协在市工商局及省消协秘书处的正确领导下,以岗位目标任务为主线,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截止目前,基本完成了2012年度岗位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12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有新进展
——巩固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一是进一步扩大以大企业、商场、超市为支点的诚信承诺企业网络。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17家企业加入“诚信承诺企业联盟”,目前全市已有151家,市县(区)消协对其入盟企业分别举办入盟企业座谈会、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活动。二是在社区、学校、农村、市场建立联络站、台、点网络。把消协工作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联系起来,在全市实施了“场场有台,村村有点”维权工程,开展了红盾维权进社区、校园、厂矿活动。11月份,市消协在第九小学开展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知识课,增强了小学生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消费维权意识。三是进一步壮大“3.15”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市消协在社会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基础上,又公开向宿州学院在校大学生招募了 “3.15”消费维权志愿者20名。
目前,全市消协维权网络已建立1350个,一旦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我们都能够及时快速地受理调处。
——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受理消费者投诉,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消协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实施对商品和服务监督的重要举措。今年来,全市各级消协把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始终把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当做大事来抓,一方面加强受理投诉工作做到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不断拓宽工作思路,积极寻求解决投诉的新途径,最大限度的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截至到十月底,二0一二年度,宿州市、县(区)两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来访、咨询14000人次,受理投诉共505(其中市消协受理193件)已调解成功504件,成功调解率99%,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0多万元。其中市消协成功调解了一大批涉及消费民生和安全的投诉,恪守“消费者权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 。如成功调解一农民消费者因不达标肥料造成小麦减产维权案、为埇桥区朱仙庄一消费者挽回超龄电视机爆炸造成的部分损失,帮助牛某成功讨回房产开发商迟延交房违约赔偿金等等,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达到满足,消费矛盾达到有效化解,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全面开展消费教育,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一是消费教育开展范围广,影响力大。截至11月15日,市、县两级消费者协会针对老年人、大学生、小学生、企业人员等共开展消费教育活动14次,受教育约5000余人次。今年3月份市消协在宿州学院举办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参加大学生人数约400余人,通过消费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大学生的消费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二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目前,市、县两级消费者协会共发布消费警示共计36条。市消协在市消协网站、皖北晨刊和新安晚报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八条,发布内容既包括胶囊、月饼、电子产品等商品类消费,又包括旅游等服务类消费等等,有效的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帮助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拓宽商品、服务监督范围。一是大力开展消费调查,促进企业自律和规范服务。针对消费热点、投诉焦点问题,市、县(区)消协上下联动共开展有线电视、通讯服务业等公共服务业、汽车消费者满意度等消费调查(体察)、评议工作共7次,形成消费调查(体察)、评议报告15篇。二是参与市场专项整治。春节消费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红盾护农保春耕”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食品安全专项活动、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活动等都有消协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三是切实履行查询职能。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消协共开展查询建议工作共计15次。其中市消协开展五次查询活动。如针对消费者反映螺丝液化气罐强制报废向市质监局开展查询政府核准文件,文件显示螺丝液化气罐属政府明令淘汰产品。五是参与行规标准论证和协助企业建立、完善消费维权制度。市消协先后约谈宿州电信及家乐福超市等经营单位,要求经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并帮助宿州市商之都时代百货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各县、区消协先后协助供电、燃气、银行等公共服务企业完善消费维权制度。
二、重点工作有新突破
一是“3.15”国际消费者纪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据统计,“3.15”纪念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名优产品展示车277辆,悬挂宣传条幅270余条,散发宣传材料29余万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9376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8件,为消费者义务修理电器、理发、修鞋200多人次,义诊500多人次,参加名优商品优惠展销的企业有120余家,焚烧假冒伪劣商品价值147万元。第一开好“五个会”:市“首届诚信单位”座谈会、部分企业座谈会、政府协调会、新闻联席会及市局相关业务科室会;第二3月15日在市科技文化广场,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纪念大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市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市直有关部门以及部分企业单位计30多家参加了纪念大会并设置了咨询台,进一步把“3.15”活动推向高潮。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在科技文化广场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执法人员向消费者讲解识别真假商品的方法。市工商局宿城分局分别在武夷商城门前和11个街道、乡镇分会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同时在主要街道插彩旗、拉横幅、升彩球、搭彩虹门等,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市局开发区分局在中保财险、书刊市场门前分别设立咨询宣传点,开展消费维权咨询,以真假商品实物对比的方式,向群众讲解如何辨别真假商品。埇桥区工商局、区消协及有关部门围绕“消费与安全”主题,组织30余家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在乐天玛特超市、尚都家具广场、中国电信宿州公司、门前广场举办了隆重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开展对公务服务6大行业问卷调查活动,并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现场为消费者对比和演示,讲解真假商品鉴别方法,帮助广大消费者了解更多的识别真假商品知识。各县也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开展的既热闹又隆重,各县都相应的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的“3.15”纪念活动组委会、由各县工商局、消协牵头按照各自制定的活动方案开展了一系列的纪念活动,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突出了重点,成效显著。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消协共印发“3.15”活动专刊10万份,举行“3.15”活动新闻联席会,工商、质监、物价、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发布2011年度查处的典型打假维权案例。拂晓报社、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市广播电视报社、市新闻网站、新安晚报等六家媒体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以新闻、专题等形式对“3.15”活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掀起了消费维权的新高潮。四是畅通“12315”热线,积极做好消费者投诉受理工作。“3.15”活动期间,共受理咨询申诉共为61起,其中咨询为50起,举报4起,申诉7起。
二是认真开展诉调衔接工作。为了进一步整合维权资源,加大维权力度,加强审判工作与调解工作的衔接,把解决消费纠纷的诉讼途径和调解途径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经过多方努力,宿州市消费者协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完成全部衔接工作,并成立组织机构,正常开展衔接业务工作。各个县区消协也都已与同级法院部门完成此项工作。
三、个别工作有亮点
一宣传工作力度大。第一,与拂晓报社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宿州市消费者协会与拂晓报社<皖北晨刊>联系制度的通知》,并建立联系制度,约定选取适当的主题和方式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开辟板块公布维权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今年来,《皖北晨刊》已刊登市消协文章16篇。第二,全市消协系统的稿件被各级刊物、网站、简报等刊登共189篇次,其中市消协的稿件刊登41篇次,各县区的稿件刊登148篇次。第三,定时更新消协网站,加强信息化建设。今年来,市消协网站共更新75次,做到了每周更新;各县区消协更新网站142次,做到了每半月有内容。第三,简报发布及时,今年以来共出简报30期。
二是法律专家援助队伍壮大。为了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消协从社会聘请了法律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五位律师组成了法律专家援助队伍,下发了文件(宿消协字【2012】007号《宿州市消费者协会关于组建法律援助队伍的通知》),并通过媒体向外公布,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维权。
四、问题不容忽视
今年我们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消费者的期望以及与先进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存在: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方不够重视,消极被动,积极主动性不高;二是消协秘书处刚刚成立,基础很薄弱,各项制度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工作开展不具体,不够深入,有的只是停留在表面等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存在的症结所在,进一步强化措施,争取在明年的工作中要加以解决。
五、2013年工作安排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市工商局中心工作,以推动消费促发展,维护稳定促和谐为己任,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能,在服务中体现作为,在作为中树立形象,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作出新贡献。
主要目标:以2013年消协岗位工作目标为主线,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和市局中心工作,奋力开拓,锐意进取,在全市消协工作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力求2013年日常工作有进展,重点工作有新突破,整体工作有新局面。
主要任务:
1、宣传贯彻年主题,认真开展3.15纪念活动。
2、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不断提高消费信心,引导消费需求,不断探索消费教育引导方法,着力提高全民消费素质,做到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如建立消费教育基地、编印科学消费指导手册、开展商业企业消费教育大讲堂和汽车消费教育大课堂等。
3、以“12315”服务平台为依托,不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和违背社会公德等损害可持续消费经营行为的监管,不断引导、督促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具有垄断地位经营者健全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正义。
4、全心全意做好消费者投诉接待和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化解因消费纠纷产生的各种矛盾,继续坚持“以和解促和谐”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农村“一会两站”建设,方便农民消费者咨询、投诉,力争农民投诉不出村;继续推行“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支持督促企业依法先行和解,建立企业和解在先的投诉解决机制,力争消费纠纷不出站;继续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投诉与申诉、投诉与诉讼相连接的工作机制,使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各种诉求渠道更加顺畅。对重大投诉和群体性投诉,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继续加强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网上化解消费纠纷、分析动态、发布消费信息和警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6、进一步加强消协队伍自身建设。按照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三个过硬”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市消协秘书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全员培训,特别注重开展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力争在全市培养一支懂法规、能调解、会监督、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的消协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