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东流消协分会成功调解一起汽车轮胎消费纠纷,为投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元。
2012年11月18日,从事货运运输的江苏徐州人马某因车辆轮胎出现故障,在位于东流的经营者徐某处购买了一只货运车用轮胎,购货款为1500元。安装使用该轮胎后,马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生爆胎。马某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轮胎质量存在问题,要求徐某免费为其更换质量合格的新轮胎。而徐某认为轮胎质量无问题,爆裂系使用不当造成。马某在与经营者协商处理无果的情况下发起投诉。
东流消协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和马某取得联系,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到经营者徐某处进行调查。为尽快处理好这起消费纠纷,消协工作人员多次电话与马某联系,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由于马某为外地人,跑运输很少经过东至,得知马某货运车将于2013年1月11日夜间经过东流,工作人员连夜赶往张岗村徐某店内,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处理纠纷,工作人员积极向徐某宣传《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条款,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徐某最终同意为马某免费更换新轮胎,了却了马某的心头之忧,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马某对东流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