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辛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购买的不锈钢防盗窗生锈而引起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00元。
2013年1月7日,家住利辛县潘楼镇的杜先生来到该县消费者协会,他反映其于2012年1月份在利辛县城北一玻璃批发部为自家新房定做不锈钢防盗窗,总计花费是3200元,到现在一年左右时间,不锈钢防盗窗出现多处生锈现象。随后,杜先生找到玻璃批发部的店主,店主到现场查看,发现防盗窗生锈现象确实存在,双方经过协商后,在赔偿的数额上存在差异。杜先生只好到消协寻求帮助。
当天,该县消协的工作人员联系到玻璃批发部的店主,他对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没有异议,但他认为防盗窗生锈的地方很容易擦掉,只要用砂纸擦就可以了,而且不锈钢在一定的条件下也会生锈的,有多种原因可导致不锈钢生锈。于是答应出500元给杜先生自己擦掉或者是找人擦掉。而杜先生认为,自家去年盖的新房子,装生锈的防盗窗影响的美观,不要求拆掉防盗窗重新换,但500元的赔偿太少。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双方平等自愿的调解原则,经过几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玻璃批发部赔偿消费者杜先生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