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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脱水分对象 消协调解商家退货

2013-01-14   作者:南陵县消协   浏览:4155

 

2012年12月22日,消费者李女士在南陵县某家电销售中心购买滚筒洗衣机一台,洗衣服后发现洗衣机脱不干净水。后经几次试验,发现洗衣机对棉类衣物脱水较干净,对化纤类的就脱不干净,而且拿出来还能挤出水。难道我家的洗衣机脱水还分对象?李女士觉得很无奈,她找到家电销售中心要求为其修理好洗衣机的毛病,但家电销售中心方面表示,洗衣机洗衣服正常,脱水也不是所有的衣物都脱不干净,这说明洗衣机没有质量问题,既然没问题,他们就不需要帮助修理洗衣机。几经交涉,家电销售中心始终认为洗衣机没问题。2013年1月6日,李女士到消协投诉。
消协受理了投诉,立即联系家电销售中心负责人,负责人表示人在外地开会,大概10号左右回来,等她回来再处理此事。1月10日,消协人员再次联系负责人,并指出:经多方查证,化纤类衣物确实不如其他类衣物脱水干净,但是也不会出现衣服脱水后用手还能挤出水的情况,说明李女士家的洗衣机存在缺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存在缺陷的”和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之规定,李女士有权要求销售中心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1月11日,负责人电话联系消协人员,表示已与消费者进行沟通,销售中心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消费者支付50元的外包装损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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