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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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消协“五措施”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消费维权工作

2013-01-04   来源:怀远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王右正   浏览:2600

 

 

元旦春节期间,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怀远县消协立足本职,履职尽责,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费维权工作。

一是关注消费热点。元旦春节期间,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烟酒、粮油、服装、食品等消费热点,走进商场和超市,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系列消费维权活动。

二是健全诉调机制。计划元旦春节期间在城关的淮商超市、华联超市、华运超市等多家商场超市建立消费投诉调解机构,对企业的经理及专职调解人进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定受理投诉工作规范,为经营者与消费者达到和解建立沟通协调渠道,解决消费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完善维权网络。把“两站”建设作为爱民、便民、利民的民生工程来抓,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消费者协会在农村的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消费维权工作,为广大的农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调解节日期间的消费纠纷。

四是做好宣传教育。继续抓好春节期间的消费引导工作,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商品知识,不断揭露和曝光欺骗消费者的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消费提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合理消费,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消费环境。

五是曝光典型案例。积极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建立协作关系,共同搭建维权桥梁。通过发布消费警示和典型案例,揭露商业销售、餐饮住宿、旅游、美容等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和侵权行为,增强警示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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