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组织担负着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重任,2011年,我省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并解决各类投诉22404起,增长41.6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09.84万元,增长82.16%,维权成果日益丰硕,其重要的社会作用不言而喻。为了更好地建设好消协组织,从而更好地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协组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笔者认为应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身健体,练好内功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练就强健的体魄,才能战胜各种困难。同样,消协组织也应强身健体,练好内功,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组织建设,提高组织运行效率,增强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扎扎实实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通过消费者的认可提升组织影响力,让全社会都认识到消协组织的重要性。消协工作人员应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端正业务态度,用实际行动宣传消协组织的价值,用维权成果证明消协组织的价值,在全社会树立消协权威。
二、科学合理配备消协工作人员
据了解,部分地区消协组织人员结构不合理,一些接近退休的老同志被安排到消协组织,担负着消费维权工作的重任。这些同志虽然工作经验丰富,维权能力很强,但毕竟年龄较大,精力有限,难以适应强度越来越大的消费维权工作需要。为了给消协组织补充新鲜血液,缓解消协组织“人口老龄化”问题,省工商局和省人社厅于2010年7月份招聘了262名年轻工作人员充实消费维权队伍。这些年轻同志的理论知识较高,工作热情澎湃,对消费维权工作有着崇高的向往,但实践知识不足,必须在老同志的带领下开展工作,他们的成长还需一个较长的过程,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挑起消费维权工作的大梁。为此,必须在老加青的人员结构中配备一定数量的年富力强的中坚力量,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人员结构,确保人员不断层。
三、给维权工作者更多的人文关怀
消协组织坚持社会公益性,维权途径简单便捷,不收取任何费用,维权效率较高,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想到的便是找消协维权,这是对消协工作的最高褒奖。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消费市场日益繁荣,消费纠纷也随之相应增多。如果能将这些纠纷及时化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不仅能够彰显社会公平正义,还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所以说,消费维权工作光荣又艰巨。消协工作人员的任务重、责任大,但都能自觉坚守职业操守,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工作上兢兢业业,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在消费维权战线上默默奉献着,其中的苦与累外人难以体会,不能让他们流汗又流泪,应该给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资待遇,关心他们的成长,让他们在繁重的工作之余获得些许欣慰。
四、做好诉调衔接,加强部门配合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市场经营环境也越来越健康。但仍有少数经营者的从业道德水平不够理想,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面对消协工作人员的调查却拒不配合,更不愿意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往往要耗费更多的社会公共资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得到及时的保护。应按照省高院、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衔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当发现有违法行为时及时举报并配合调查,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
五、保障运行经费,保证消费维权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消费纠纷不仅在量上逐渐增多,而且在内容上渐趋复杂,必须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这就造成维权成本增加。为了节约开支,许多工作人员经常骑摩托车下乡调查,风里来雨里去,不辞辛劳地工作着。组织的发展当然要有工作人员的无私奉献,但充足的经费保障也必不可少,以保证消费维权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消费者协会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成立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自成立以来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消协组织的重要作用无可替代。在经济日益繁荣发展的今天和未来,其重要作用会越来越突出。全社会都应该更加关心消协组织的发展,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全方位支持消协组织建设,支持消费维权事业,让所有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通过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岳西县消费者协会 崔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