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消协与法院、司法局
全面展开诉调对接
2012年12月11日,阜南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工商局二楼会议室,隆重举行“阜南县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和“阜南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揭牌仪式,标志着阜南县消费维权巡回法庭、阜南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了。这是阜南县消费维权史上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全县消费者的福音。他的成立标志着阜南县消费维权事业全面上升到一个崭新的台阶;标志着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与消协调解全面无缝对接,更能充分发挥诉调衔接机制更加便捷、灵活、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特殊功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科学、合理、文明、安全消费的要求越来越高。消费纠纷的数量也随之增多,并且范围越来越广。而且市民遇到消费纠纷一般都会求助消协帮忙解决,虽然工作人员积极协调,但是消协作为社团组织,作出的消费调解不具有行政强制性,在消费纠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显得爱莫能助。同时,许多简单消费纠纷案件如果全部进入法庭审理程序,将消耗大量宝贵的司法资源,也给当事人带来许多不便,且效率低下。因此,将司法调解前延、消协调解后续,实现无缝“诉调对接”就非常必要。我们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搭建消费维权新平台、创新社会管理新机制”的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我县消费维权工作,主动与司法局、法院联系,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
通过“诉调衔接”机制的确立,必将促进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法院和司法局各方的“无缝对接”,取得双赢和互补的良好效果。一是消协通过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可以更准确地把握调解过程的规范性和调解结果的公正性;二是司法部门通过邀请消协的参与、或者委托消协调解,可以弥补和解决处理此类案件时人少事多、纠纷调解难的问题;三是从法律效力上,明显提升了消协的法律地位和调解力度。 “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必将成为快速、高效、公平、公正解决消费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和手段,为消协全心全意为消费者维权服务,为消协融入社会矛盾大调解、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有为的贡献。
阜南消协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