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无孔不入,消费者面对“大奖”时勿昏了头脑
近期,有不少消费者电话投诉,反映在超市买餐巾纸、口香糖时袋中装的“刮刮卡”,刮开后显示中了大奖(19.8万),与卡上的热线联系时,对方要求其提供身份证,、相关手续费(个人所得税、公证费、邮寄费等),消费者存怀疑而电话咨询。对此,雨山区消费者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消费中奖诈骗。
一、“天上不会掉馅饼”。
在购买纸巾、口香糖等日用消费品或其他任何消费品时,凡是发现中奖信息或广告的,都要保持警惕。消费者可以向商场或致电有关公司咨询或在网上搜索查询验证。
二、正常的中奖活动不会要求消费者事先预交相关费用。
以交纳个人所得税、公证费或邮寄费等名义要求消费者预先支付相关费用的都是骗局。。如果是现金中奖的数额中扣除;如果是实物中奖,应在办理兑奖手续后才交纳相关费用。
三、合法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违反此规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当然。并不是中奖数额小于五千元的都是合法的,仍然需要保持警惕。
四、面对中奖,注意保密个人信息。
部分消费者“中奖”后,怀着好奇心理与对方取得联系,稍有不慎就把个人信息泄露出去。虽然财产没有收到损失,但泄露出去的如身份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很容易被骗子挪作他用,给自己带来隐患。
消费者因中奖而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