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企业诚信经营,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消费纠纷及投诉,日前,三林人造板有限公司、石台县宏鑫鞋业有限公司、八达木业、三友生物有限公司、昌龙食品有限公司、益海超市、徐记超市、家联超等共共12家单位的负责人与石台县七都工商所、消协七都分会签订了《经营自律责任书》。
经营者承诺: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和《消法》,生产、采购、销售合格产品,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商品,不销售(或更换)以不合格产品冒充的合格产品;不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及时处理。当企业接到消费者报修或投诉后,要在48小时之内做出反应,不故意拖延时间或无理拒绝;严格实行产品“三包”规定,搞好售后服务,履行承诺,积极、合理、妥善解决购销和服务纠纷。努力做到消费者向12315和消协的投诉当年比上年度减少10%—20%。
七都工商所、消协七都分会将对企业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工商所门口显著位置和大厅内悬挂公示栏,对每月投诉较多的企业予以公布,为企业提供投诉、举报信息服务及法规咨询,为消费者提供警示。严重者将索入企业信用体系库,对违法经营并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工商所将给予处理,消协七都分会将通过大众平台曝光不良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