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日,浙江湖州王先生拨打12315投诉称:在黟县中城山庄住宿,当时预定的房间是368元每夜的标间,结果酒店在结账的时候收取588元,经双方协商不成诉至黟县消费者协会,要求酒店按原价收取。
经过黟县假日办工作人员、黟县消协工作人员的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酒店方退还消费者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