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怀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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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质量维权呈现上升趋势

2012-12-11   浏览:2577

    2012年以来,因手机质量问题到消协来进行投诉的个案呈现上升趋势,本年度以来,各个季度都出现过此类消费维权行为,从投诉的个案分析,维权集中在充话费送手机的活动中的手机质量得不到保证,三家电信运营商都出现了这样的投诉,说明这一消费事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值得向公众进行消费点评。

    虽然充话费送的手机是经营者提供的免费商品,但是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明确规定:经营者为促销赠与或者奖励消费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更换、修理、重作等民事责任。因此,经营者不能免除因赠送手机质量问题带来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同时,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购物送赠品的活动时,务必向商家索要齐全的票据,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可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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