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怀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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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职能

2012-12-11   浏览:4233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县消保委还应指导基层消费者组织的工作,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建立同国内、外消费者组织的联系,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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