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休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黄山市>休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维权动态】休宁消协海阳分会成功调解一起钢琴消费纠纷

2012-08-10   来源:海阳消协分会   作者:高小倩   浏览:2052

 

8月8日,消费者王女士在休宁县城某琴行订购了一台钢琴,并支付预付款1500元。当日,消费者因故提出取消购买,希望经营者退还预付款1500元。经营者称其已联系厂家并汇出货款,双方出现争执并申请休宁县消协海阳分会调解。
休宁消协海阳分会认为:预付款是合同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部分货款,目的在于帮助对方履行合同,若合同不能履行,依法应全额退还。但考虑到此次是消费者违约在先,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消费者也应酌情承担部分责任。

       经调解,消费者表示其愿意承担500元的违约责任,经营者退还消费者1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