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宋先生来到利辛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诉称其于2011年底在县城某家电经营部购买了电视机、浴霸、煤气灶等一系列商品,其中,店方承诺在开通天然气后,可以免费将该煤气灶改成天燃气可用模式。现在宋先生家已开通天然气,多次要求店方给与整改却始终没有得到满意解决。
接到该投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到该家电经营部负责人,证实消费者所反映情况属实。根据《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向消费者做出的承诺履行义务。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做出承诺的,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严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的,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
由此可见,家电经营部作出免费将宋先生所购买的煤气灶在其开通天然气后进行改装的承诺,就应当履行。最终,家电经营部将煤气灶改装好,并就由此给宋先生带来的不便道歉,至此,该投诉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