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贵池区消保委东至县消保委石台县消保委青阳县消保委九华山风景区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池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池州市消费者协会关于池州市城区化妆品美容行业服务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2-11-22   浏览:5481

根据我市目前美容行业及化妆品消费纠纷投诉日益增多的情况,为进一步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消协联合贵池区消协于10121030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化妆品美容行业问卷调查活动。

一、调查方式及范围

据了解,目前在池州城区工商部门注册的美容化妆品店共有192户,均有相关资质。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抽样式。由贵池区消协选派义务调查员,在城区范围内随机走访消费者,填写问卷,共200份。

二、调查结果

200份调查问卷中,有效问卷198份,无效问卷2份。调查结果如下:

(一)消费者购买化妆品的渠道

调查结果显示,46.46%的消费者在商场超市购买,35.35%的消费者在专营店购买,10.1%的消费者在美容院购买,3.03%的消费者在电视及其他媒体销售购买,5.05%的消费者选择网购。

(二)购买化妆品前,是否主动查询产品成分

62.12%的消费者选择会,16.16%的消费者选择不会,21.72%的消费者选择常用的商品会询问。

(三)购买化妆品前,是否要求先试用产品

54.55%的消费者选择选择会,15.66%的消费者选择不会,29.80%的消费者选择有时候会。

(四)购买化妆品时,是否会仔细阅读试用方法

64.14%的消费者选择选择会,11.11%的消费者选择不会,24.75%的消费者选择有时候会。

(五)购买化妆品时,是否会注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72.73%的消费者选择选择会,5.56%的消费者选择不会,21.72%的消费者选择有时候会。

(六)选择某一化妆品的原因

26.77%的消费者选择品质,29.29%的消费者选择知名度,12.63%的消费者选择价格,24.24%的消费者选择产品功能,7.07%的消费者选择优惠促销。

(七)是否去美容店

28.28%的消费者选择经常,38.38%的消费者选择从来不去,33.33%的消费者选择偶尔去。

(八)是否会办理美容院的预付卡

22.22%的消费者选择会,56.57%的消费者选择不会,21.21%的消费者选择无所谓。

(九)如何看待美容店使用的产品

13.13%的消费者选择质量不错很放心,54.55%的消费者选择不了解有些不放心,19.70%的消费者选择假冒伪劣太多,质量差,12.63%的消费者选择完全不可信。

(十)关于索要发票或收据等购物凭证的情况

24.75%的消费者选择每次都要,45.96%的消费者选择偶尔要,29.29%的消费者选择从来不要。

(十一)使用化妆品或接受美容服务时,曾遭遇的问题

198位消费者中,只有10位消费者表示没有什么问题,11.76%的消费者曾皮肤过敏,68.45%的消费者选择实际效果与宣传相差太远,27.81%的消费者选择价格与功效不符,20.86%的消费者选择效果不好但美容院不肯退还预付卡内余额,6.42%的消费者选择预付卡余额未用完但人去店空。

(十二)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选择何种方式维护

38.38%的消费者选择同经营者协商,28.27%的消费者选择向消协投诉,10.10%的消费者选择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2.02%的消费者选择向法院起诉,21.23%的消费者选择不采取任何措施。

(十三)消费者认为美容行业最严重的是什么问题(多选)

15.66%的消费者选择门槛太低,良莠不齐;26.77%的消费者选择整体素质不高,服务水平差;34.34%的消费者选择产品质量无安全保证;18.18%的消费者选择消费陷阱、强买强卖情况多;31.31%的消费者选择价格偏高,暴利。

(十四)对规范美容化妆品市场的建议

37.37%的消费者选择严格从业人员资质认可,25.25%的消费者选择强化消费教育,39.39%的消费者选择披露虚假宣传广告,53.03%的消费者选择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三、调查情况分析

(一)化妆品购买渠道较多,存在消费隐患

消费者购买化妆品的渠道繁多,但有些场所资质不健全,容易因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原因引起消费纠纷,而通过网购或电视购物的消费者,经常遭遇无法鉴别真假及退换货难的问题。

(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够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一些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常常不询问查看商品的相关信息,也不知道先在手背或手臂内侧、耳根处做皮测,这样就有可能因产品过期、不合格、成分不适合自己的肤质等原因对皮肤造成伤害。二是一些消费者选购化妆品,往往只考虑的产品有一定的知名度或正在搞促销活动,却忽视了产品本身的品质以及是否适合自己使用。三是维权意识不够,有45.96%的消费者表示购买化妆品或接受服务后,从来都不会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这就带来维权举证难的问题。四是出现问题后,部分消费者表示不会采取任何措施,主要是认为购买化妆品花费的金钱数额不高,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也就没有必要追究责任。

(三)消费者对待美容店消费相对理性

一些消费者表示从来不去美容店,在谈到美容店预付卡时,很多消费者都觉得存在一定风险不会办理,对于美容店的产品,仅有13.13%的消费者认为质量不错很放心。这就反映了由于美容业市场管理上存在不足,缺乏完善的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消费者对美容店的产品和服务没有信心。

(四)化妆品和美容行业存在问题较多

一是某些商家特别是美容院不断地向消费者推销所谓效果显著的美容产品,高价出售质量低劣的产品,很多消费者表示使用某产品或接受美容服务后,发现实际效果与商家宣传的差距太大,花费了较多的金钱和时间,效果却不如预期;二是商家盲目推销,未先进行皮试就向消费者推荐产品,造成皮肤过敏,事后又推卸责任;三是在消费者美容店预存了现金,接受几次服务后认为效果不好,美容店拒绝退还余额,或是余额未用完美容店已经转让,找不到以前的店主;四是从业人员的水平较低,部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消费者的期望值相距甚远,甚至有些美容店无证照经营且无任何职业资格就开门营业,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四是化妆品品种五花八门,经营者及销售人员在化妆品的品种、质量、功能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存在明显的不足,产品质量、使用效果无法保证,消费者常常挑选不到质优价廉、适合自己的化妆品。

四、建议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各部门从各自职责出发,强化对化妆品、美容消费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可,减少或杜绝化妆品美容行业无证照、不卫生、不安全、价格不合理、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及三无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相关法律及消费知识的宣传,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披露、曝光,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二)要加强行业自律。建议我市尽快成立化妆品美容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并定期对化妆品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化妆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化妆品市场健康发展。

(三)经营者要提升诚信经营的意识。在经营过程中,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要从长远角度出发,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商品及服务,同时加强学习,提高购进、储存、使用化妆品等的能力。

(四)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要多了解化妆品消费知识,选择适合自己肤质的化妆品,不要轻信过分夸大效果的商品。尽量到正规的商场超市选购商品,并要仔细检查包装盒上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接受美容服务之前,要谨慎选择美容机构,注意查看美容机构和美容师的相关资质,观察经营场所通风、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消毒环节和设备是否齐全。使用新品牌化妆品时,可先在手臂内侧或耳朵根部涂少量产品,待24小时后没有出现红肿、发痒等过敏现象再继续使用。购买化妆品或接受服务后,一定要索要发票等相关购物凭证,如果出现问题,要及时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要向相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必要时提请鉴定部门鉴定。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