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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南谯工商分局把好“五关”规范户外广告用语

2012-01-12   来源:南谯区消协   作者:任远海   浏览:2150

 

滁州南谯工商分局把好“五关”规范户外广告用语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户外广告设施用语用字,优化社会用字环境,落实常态长效管理,南谯工商分局积极作为,不断探索创新,把好“五关”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用语用字。
  一是把好“源头关”,建立培训制度。针对广告从业岗位流动性强的特征,该局主动联合文明办、城管等相关单位,召集区域广告从业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拼音、修辞等语文基础知识,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法制意识,熟悉规范用语用字的常识,并与所有广告业主签订《广告经营者广告语言用字承诺书》。
  二是把好“舆论关”,建立宣传制度。该局依托报纸、新闻网、大屏幕、网站等信息平台每季度重点开展一次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普及语言文字知识,定期曝光户外广告设施不规范用语用字现象,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参与,扩大宣传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的社会知晓度。
  三是把好“审批关”,建立审查制度 。加强对户外广告经营者经营资质、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发证及监督管理,凡应该使用而没有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的,在登记过程中坚决不予核准登记。对带有虚假表述、绝对化用语、封建迷信、崇洋媚外、格调低下、错误用字等问题的户外广告,在审查中责令其限期改正,改正后方可办理登记。

    四是把好监管关,建立整改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户外广告平台,由工商牵头,联合文明办、城管等部门组成户外广告设施用语用字督查组,采取责任区巡查+督查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户外广告不规范用语、用字现象详细记录备案;对违反《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行政指导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方式,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未能改正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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