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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摄影出错 消协倾力维权

2012-11-20   来源:东至洋湖消协分会   作者:东至洋湖消协分会   浏览:2069

 

聘请婚纱摄影店拍摄的结婚录像只有3分钟,刚结婚的新人对此不满,要求赔偿,可店家却以“摄影器材出故障”为由拒绝。20121116日,东至消协洋湖分会成功调解了该宗投诉,消费者获赔1000元。
201211,消费者杨女士在洋湖镇聘请一婚纱摄影店为其婚礼进行一系列的婚庆服务,同时包括在婚礼当天22的现场录像,签订合同约定了相关服务内容和费用并支付定金2000元。
2012 51,杨女士拿到婚礼录像时,发现整个婚礼现场录像只有短短3分钟,婚礼的绝大多数重要环节都没有拍摄到。杨女士马上与该婚纱摄影店进行交涉,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但该店却以“摄影器材出故障”为由拒绝。经过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杨女士于20121116向洋湖工商所投诉。该所及东至消协洋湖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认为“摄影器材出故障”并不是婚纱摄影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婚纱摄影店应事先为婚礼现场录像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摄影器材的调试、检修。婚纱摄影店事先未对整个婚礼现场录像做好充分准备,对婚礼录像缺失存在重大过失,婚礼现场录像带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婚纱摄影店理应向消费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经调解,该店现场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1000元,杨女士表示接受调解结果。至此,这起长达半年多的婚庆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东至消协洋湖分会提醒消费者:选择婚庆公司时,要谨慎。首先,要选择口碑好、品牌响亮的婚庆公司。其次,签订合同时,尽量考虑周全,并且约定细则,以防出现问题时,有据可依。目前,各婚庆影楼大多没有实行正规格式婚庆合同文本,签合同时最好选择统一格式的合同文本,而对于商家自己拟定的合同文本,消费者一定要看仔细后再填写,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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