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当你把外出旅游、结婚庆典、家庭聚会拍的照片满心欢喜地送到冲印店冲印后,却被告知胶卷冲坏了,你会作何感想?冲印店又该负什么责任呢?很多“摄影彩扩经营部”在取件袋上“明示”消费者“请注意”:“如遇到意外损坏或者损失,只赔同类胶卷。”这合理吗?
消协点评:此条款是名副其实的“霸王条款”。 照片是以其特有的功能将特定的时间、人物、场景,真实、完整记录并再现。照片是一种物质,又不仅仅是一种物质。照片是历史的记载,具有珍藏、观赏的价值,同时还具有人生的纪念意义。载有拍摄内容的胶卷不同于空白胶卷,特别是对于具有永久纪念意义的人生重大活动,当时的场景、人物和神态,具有时间性、真实性、珍贵性和不可再现性,是无法补救的,其精神上的意义即纪念意义是首要的。经营者损坏或遗失消费者欲冲印的胶卷,不仅直接造成了消费者的财产损失,而且也可能对消费者的精神造成了痛苦。经营者的上述声明减轻了自身应当承担的财产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有悖于《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显失公平。而那些彩扩店的规定明显减轻了冲印单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属于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