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前,消费者蒋先生在清河路电信营业部办理套餐升级时获赠送手机一部。手机开通后,发现手机内有3条短信息和2个通话记录,他认为电信用“二手机”当赠品,宣传套餐升级太不应该,非常气愤,于是投诉到颍州区消费者协会,要求:1.电信部门公开赔礼道歉;2.更换新的手机。
接到投诉后,区消协随即就联系了电信清河路店,了解情况。据电信部门介绍:蒋先生在清河路电信营业部办理套餐升级时,获得手机号一个,他又预存话费200元和补差价99元,获得酷派3G 手机一部;手机内的2个通话记录是营业员介绍产品时打的,3条短信息是一万号的短信通知。电信部门表示,因营业员没能及时说明情况,造成了消费中的困惑,表示道歉。
经区消协调解,双方和解:1. 电信清河路店向消费者赔礼道歉;2.更换新的手机;3.赠送200元话费卡。